
國家政策
Nationai policy
國務院辦公廳于2015年10月發布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:綜合采取“滲、滯、蓄、凈、用、排”等措施,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,將70%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。到2020年,城市建成區20%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。首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包括遷安、濟南、廈門、武漢、南寧、重慶等16個城市地區。
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各市、縣(區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門: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[2015] 75號)精神,促進水資源有效利用,改善城市水生態,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,增強城市防滯能力,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:
總體要求和目標
綜合采取“滲、滯、蓄、凈、用、排”等措施,積極推廣應用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,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;科學規劃和統籌實施建筑與小區、道路與廣場、公園綠地、自然水系建設,有效控制雨水徑流,實現自然積存、自然滲透、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,促進全省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。通過海綿城市建設,70%的雨水得到就地消納和利用;到2020年,城市建成區20%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;到2030年,城市建成區80%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。
江西省、安徽省、遼寧省、山東省、海南省、天津市、吉林市等省市全面響應國家號召,陸續發布關于推進建設海綿城市的政策,海綿城市建設迎來黃金時期!


